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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驗流程

 

本市行政相驗業務服務時間為每日早上8點到晚上8點,上班時間請民眾聯絡各區衛生所或至各區衛生所臨櫃申請;其餘時間(下班後及例假日)請以電話聯絡各區值班(機)人員(玉井衛生所電話:06-5742275),值班(機)人員依標準作業流程,聯絡輪值行政相驗醫師,受理行政相驗申請。

一、 服務事項:

(一) 非病故者(如自殺、他殺、車禍...等意外死亡)或身分不明者,不予受理;請逕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

(二) 設籍本市因病死亡者及老邁在家中死亡者或設籍外縣市且停屍於本市殯葬所者,方可申請行政相驗。

(三) 請家屬預先準備(1)疾病診斷證明書或生前就診病例摘要(2)申請人及死者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四) 如有相關問題,可逕洽申辦電話:06-5742275。